孝感市生態環境局
6月2日,省生態環境廳、孝感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現場”方式,深入應城市長江埠一家化工企業,就企業涉嫌未辦理登記或備案違規生產新化學物質問題線索開展專項執法,省生態環境廳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副處長袁軍平,市生態環境局三級調研員、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魏明等領導到現場檢查督辦。
據了解,為強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打擊違規行為,促進《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實施,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調查處理未辦理登記或備案違規生產新化學物質問題的函》(環執法轉〔2021〕18號)通知要求和省生態環境廳專項執法安排部署,強化聯動、依法查處,在執法現場,執法人員制作了《調查訊問筆錄》《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勘查記錄》,調取了企業《環境影響報告書》《排污許可證》、產品銷售記錄臺賬等相關資料,初步認定該企業涉嫌違反《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一款等規定,未按規定要求在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辦理新化學物質常規登記。下一步,將對企業涉嫌未辦理登記或備案違規生產新化學物質問題予以依法處罰,責令企業10日之內在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辦理新化學物質的申報登記,并對相關新化學物質的環境信息進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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