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問題投訴,3天內審查,15個工作日內辦結回復。1月12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湖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專題”第2場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日前出臺的《湖北省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聯動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涉及營商環境的問題處理機制、辦法、時限等均作出明確規定。
據介紹,《辦法》共5章18條,涉及投訴件受理范圍、責任主體、終止或辦結,投訴材料審查、辦理、反饋時限以及追責問責等多個方面。
“出臺《辦法》是回應市場主體關切的具體體現!笔“l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如何更好地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市場主體關切,破解營商環境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如何更好地暢通市場主體反映問題渠道,依法、高效、妥善解決市場主體訴求,都需要建立一個常態化的問題處理長效機制。
收到投訴后,將如何進行處理?發布會介紹,相關部門將在3個工作日內對投訴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對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對已受理的投訴事項,受理單位將按照投訴內容、職責分工轉交有關單位辦理,辦理單位自收到轉辦通知之日起提出處理意見,采取整改措施,并在15個工作日內將辦理結果回復受理機構。此外,投訴受理機構在收到辦理結果5個工作日內,應將結果反饋至投訴人,并聽取投訴人意見。對辦結反饋評價不滿意的,實行回訪、督辦。
據介紹,投訴人可以通過省政府門戶網站營商環境投訴平臺和湖北省非公有制企業投訴服務平臺網上投訴,或者通過郵寄信件方式投訴。(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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